市中政办字〔2017〕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专业公司,各企业: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17〕2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增强应急预案及演练的科学性、实用性,进一步提高我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现就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修编及演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责任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中区应急预案及编制责任单位明细表》(见附件),对目前缺项的预案,抓紧组织进行编制;对风险因素、应急资源、职责单位等关键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抓紧组织进行修编。各镇街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进行相应的预案编制和修编,并督促指导基层各单位做好预案编制和修编。 二、提高编制质量。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中,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实战导向,认真总结分析以往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背景,深入查找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对各种风险隐患因素和现实应急能力的分析评估,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进一步细化完善组织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措施。同时,要注意上下级预案之间、各专项预案之间、专项预案与部门预案之间的衔接,确保职责任务明确、衔接运转顺畅、联动处置高效。 三、规范编制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中,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突出流程规范化、操作简单化,制作简明、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图和应急联络表,编制预案简明操作手册,明确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专家、重要应急物资的联系方式,并严格责任单位会签、专家评审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增强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 四、强化预案演练。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或各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对2015年以来未组织过演练的预案,年内要组织开展一次演练(模拟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等形式均可);对新编制或修编的预案,在预案编制完成后6个月内要组织开展一次演练。同时,要注重预案演练的常态化,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由预案编制或牵头编制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强调度督导。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简明操作手册,要于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编制和修编,并于2017年11月底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一式三份)。各预案演练牵头组织单位要在演练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演练方案、脚本、影像资料和总结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一式二份)。2017年年底,区政府将对全区预案修编和演练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区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3393527;联系人:孙秀娟;电子邮箱:szqyjb@126.com。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