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政办发〔2017〕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专业公司,各企业: 《市中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市中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 为贯彻《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5〕46号)和《枣庄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枣政办发〔2017〕13号)精神,推动全区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治志,全面推进全区史志事业科学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教育文化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落实地方志法规制度,树立依法治志的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加大地方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完善执法检查机制,依法开展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依法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依法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志综合年鉴,依法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依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3、坚持科学发展。以围绕中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推动依法治志为主线,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正确处理地方志编纂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的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以促进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不断提高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的机制。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加快推进基层志编修和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从2017年开始地方综合年鉴实行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落实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全区史志事业基本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史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积极推动基层志编修,谋划第三轮修志工作。根据省、市规划安排,积极参与实施齐鲁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做好部门志、行业志、镇村志业务指导,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开展修志工作。指导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健全完善志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志书质量。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开展第三轮修志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和续修方式等研究,做好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 2、地方综合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健全和完善政府主持、史志办承编、区境各单位参与的年鉴工作机制,加快年鉴编纂出版进度,增强年鉴可持续性和实用性,扩大年鉴的社会影响力。从2017年开始,一年一鉴连续出版,公开发行。加强对供稿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增强为现实服务能力。 3、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提升软硬件设施,建设新的载体平台,加强与区政府网站的整合互通,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4、加强方志馆建设。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多渠道增加方志馆藏书,加强地方史志年鉴、地方文献、地情资料、党史文献、民间档案、民间族谱、民风民俗等资料的征集与收藏,加强与全国各地的志鉴交换、收藏,使之成为地方文献资料收藏中心和区情展示中心。开展数字化方志馆建设,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加强史志类成果交换交流,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 5、深化方志理论与地情研究。制定方志、年鉴理论研究规划,组织修志人员结合修志实际,开展方志理论和地情专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参与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修志业务水平。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申报研究课题,开展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等重要理论问题研究,努力推动地方志事业与时俱进。 6、强化史志资料建设。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7、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普及地方志知识,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推动地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建立为重大活动修志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影响。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发挥史志部门优势,深入挖掘市中历史文化,展示和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编辑出版地情资料著述,围绕现实和中心工作开展地情服务。 8、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开门修志,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部门、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展示地方志的当代价值及永恒魅力。对外展示市中形象,扩大市中历史文化和方志文化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史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史志机构的领导班子。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充实史志工作队伍。各级各部门要把关心支持史志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切实解决人员、经费、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中的困难。各级政府要把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依法治志。认真履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枣庄市地方史志工作办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与三级文件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为全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加大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普法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环境。适时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动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史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史志工作队伍。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培训的长效机制,分级实施对修志编鉴、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史志资料征集管理等不同层次的专项培训。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工作,利用购买服务等形式,拓宽人才渠道,建立灵活用人机制。鼓励和支持业务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四)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史志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举措、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新贡献。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史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规划纲要由市中区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