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专业公司,各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区编办、区政管办、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编制了《市中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保留20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变化和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2017年市中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市中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