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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便民服务长效机制

日期:2018-07-02   查看次数:
 

    区法律援助中心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法律援助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3月,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基层单位”称号。 
    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息调研和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运用网络媒体、标语、发放法律读本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先后出台了《市中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市中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实行奖优罚劣,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同时加强对中心人员的管理工作,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做好热线接待解答工作。在便民服务大厅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谁值班谁负责,谁解答谁登记。 
    全力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能力。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接待;对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选派熟悉老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和涉老纠纷调解,并对案件办理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 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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